移民项目
美国公民K3配偶签证及K4配偶子女签证
发布时间:2024-04-09 发布人:环澳移民

K3公民配偶/K4配偶子女签证项目介绍 


如果公民外籍配偶在美国境外,可以直接申请移民,且没有绿卡名额的限制,但是此类签证的申请时间一般需要将近两年之久。K3/K4签证允许外籍配偶和未满21岁子女先以非移民的身份进入美国,与美国的配偶团聚,并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等待绿卡,持有K3/K4签证拥有就业的权利。


K3公民配偶/K4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条件 


一、K3公民配偶签证申请条件

1-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,被担保人是其外籍的配偶。(申请时,被担保人必须在美国境外);

2- 申请人已经为其外籍配偶递交了I-130。

二、K4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条件

符合K3条件的外籍配偶的不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K4签证。


K3公民配偶/K4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流程 


1- 美国公民为外籍配偶提交I-130申请,之后收到I-797通知;

注意:美国公民不能为配偶的未成年子女提交I-130申请获得K4签证,只能由符合K3条件的配偶为其子女申请。

2- 美国公民为外籍配偶提交I-129F申请,并附上I-797,提交I-129F不收费。如果外籍配偶的未成年子女想要申请K4签证,应该在I-129F表格中体现;

3- I-129F批准以后,案件被转到签证中心处理;

4- 外籍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申请K3/K4非移民签证。


K3公民配偶/K4配偶子女签证的权益 


K3/K4签证批准以后,K3持有人可以随时申请转PR身份。K4持有人可以在提交I-130时或者之后,由美国公民申请。K3/K4签证批准以后,可以提交I-765申请工作许可。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以后,K3/K4签证持有人即使非移民签证过期,也可以通过正在处理的申请获得工作许可。


K3公民配偶/K4配偶子女签证的限制 


1- 当I-130申请到达移民局以后,移民签证申请立即有效,外籍配偶和子女不再符合K3/K4签证身份,而是必须移民转永居。如果K4签证的I-130没有批准,子女没有资格与父母一起移民;

2- 虽然K4签证不要求必须提交I-130,但是建议美国公民为配偶的未成年子女申请I-130;

3- 美国国土安全局对于K3/K4签证只认可两年(K4签证给予2年或直到21岁生日的前一天,以短者为准),只要I-130申请和相应的调整身份申请正在审理中尚未批准,K3/K4签证持有人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延期。


K3公民配偶/K4配偶子女签证自动失效 


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,K3签证都会在事件发生后30天自动失效:

1- 美国移民局拒绝或撤销I-130申请;

2- 美国移民局拒绝K3持有人I-485转身份,或者拒绝其移民签证;

3- 通过离婚解除婚姻关系。

注意:K3签证过期后,对应的K4签证也自动过期。


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,K4签证都会在事件发生后30天自动失效:

1- 美国移民局拒绝或撤销I-130申请;

2- 美国移民局拒绝I-485转身份,或者根据I-130表格拒绝其移民签证;

3- 父母K3身份结束;

4- 年满21岁;

5- 成为合法永久居民之前结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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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 400-900-96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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